招 生 简 章
招收种类:
就学生 (日本语学校学生)
- 1 月生 1 年零3 个月课程 (截止日期8 月15 日)
- 4 月生 2 年制课程 (截止日期10 月15 日)
- 7 月生 1 年零9 个月课程 (截止日期2 月15 日)
- 10 月生 1 年零6 个月课程 (截止日期4 月15 日)
报考资格
具有12年或12 年以上学历、成绩优秀、身体健康、并希望在日本继续完成学业者。
选考方法
资料审查、面试、笔试(日语、数学、作文)
学校地址
〒193-0835 东京都八王子市千人町2-3-16
报名费
25,000 日元 ※日语翻译费 15,000 日元(如果不能提供日本语翻译的情况)
就学费用
(*以下的费用需要在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之后交纳)
| 第一年所需交纳费用 |
||||
入学金 |
学费 |
教材费 |
设施费 |
合计 |
¥50,000 |
¥580,000 |
¥20,000 |
¥30,000 |
¥680,000 |
| 希望住宿者 |
|||
房租((6 个月) |
水电费 |
管理費 |
房屋修缮基金 |
¥180,000 |
¥30,000 |
¥14,000 |
¥35,000 |
备品费 |
保证金 |
合计(日元) |
|
¥25,000 |
¥20,000 |
¥304,000 |
|
*在房体及设施无损坏的情况下,退宿时保证金将退还。
*不申请学校住宿的情况
- 不申请学校住宿的学生,需在来日前安排好住所并通知学校,学校不负责找住宿地方。
- 为便于管理,学校只允许学生住在八王子周边。
- 如果与在日亲属同住,需要向学校提出「同居同意书」(学校指定用纸)、以及同住者的住民票或者登陆证原票。
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
- 入学申请书(用本校规定格式)
- 履历书(用本校规定格式)(须提交译文)
※ 最终学校毕业超过5 年的,须在就学理由中结合经历详记就学目的和毕业后去向等。 - 照片(4 ㎝×3 ㎝)8 张(三个月以内拍摄的正面免冠照片,数码快照不可)
- 毕业证书(最终毕业学校的原本、当年即将毕业者可提交预定毕业证明书)(须提交译文)
- 最终学校成绩证明(在籍全期间)(须提交译文)
- 中国教育部出具的高考成绩认证报告(须提交译文)
- 大学专科、本科毕业生需提交中国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(须提交译文)
- 日本语学习历证明或其他等级证书 (日本语能力试验 、J-test、NAT)(须提交译文)
※ 要求具备4 级以上日语能力,或150 小时以上的日本语学时证明(须提交译文) - 户口本复印件 (首页、户主页以及全家人各页)
- 户口本复印件 (首页、户主页以及全家人各页)
※ 必须明确记有现在的居住地、工作单位(学校)、职务和学历,并与所提交的资料内容相符。
※复印件要求是首次复印,且字迹清晰,并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日期,复印人及与申请人的关系。 - 在职证明(仅限毕业后已参加工作者)(须提交译文)
<经费支付人须提交的材料> (分以下4 种情形,任选一种)
<A、 本国的父母、近亲作为经费支付人时>
- 经费支付书(用本校规定格式)(须提交译文)
- 亲属关系公证书(须提交译文)
- 银行存款证明(存款数额须相当300 万日元以上,美元、人民币等均可)
- 银行存款形成证明材料,如明确记载有三年间存取款过程存折复印件等。但复印件要求是首次复印,
且字迹清晰,不清晰处须附加说明。并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日期、复印人及与申请人的关系。
- 在职证明(需明确记载所担任职务以及任职起始年月)(须提交译文)
- 收入证明(需明确记载最近三年的工资收入)(须提交译文)
- 纳税证明(需明确记载最近三年的工资收入的纳税金额与方式)(须提交译文)
- 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(年检章清晰)
※以上各种证明上均须记有发行机构及负责人的职务、姓名(签字及印章)及机构所在地、电话号码, 传真号码
< B、在日亲属作经费支付人时>
- 住民票(同一家族全员、非日本国籍者提交“外国人登陆证明书”)
- 在职证明(公司经营者:法人登记誊本的元件;自经营者:确定申告书复印件)
- 过去三年的记载有每年总收入的课税证明书
- 银行存款证明
- 经费支付书(用本校规定格式)
- 与申请人关系的公证书等关系证明材料
- 银行存款形成过程证明材料(存折复印件等)
< C、日本以外的海外亲属作经费支付人时>
- 经费支付书(用本校规定格式)(须提交译文)
- 银行存款证明(存款数额须相当300 万日元以上,美元、人民币等均可)
- 身份证明书(须提交译文)
- 记有收入的在职证明书和纳税证明书(须提交译文)
- 亲属关系公证书(须提交译文)
- 银行存款形成过程证明材料(存折复印件等)
< D、、企业派遣的情况>
- 经费支付书(用本校规定的格式)(须提交译文)
- 银行存款证明(存款数额须相当300 万日元以上,美元、人民币等均可)
- 记有派遣目的,必要性及派遣期间的证明书(须提交译文)
- 记有收入的在职证明书和纳税证明书(须提交译文)
- 派遣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
☆注意事项:
- 所有资料均需提交电脑打印的日文译文,各种申请资料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。
- .除毕业证、日本语能力试验合格证书之外,其他申请资料一概不予退还。
-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后交纳的学费,除驻华大使馆拒签之情形外(需提交相关证明),概不退还。
申请表填写时注意事项
1.履历书
- 「出生地」处写到,即「~省~市(县)」。
- 「本国住所」及其他与住所有关的地方,要明确具体地址写到门牌号。
- 「学历」的「所在地」处,要求把学校住所具体写清到××号;
「入学、毕业年月日」处,写到×年×月即可。 - 日本语学校的「就学年数」填写时,要注意与所开证明一致,详细注明小时数。
2.履歴書
○ 就学理由包含以下几项内容
- 来日目的 :即来日学习什么,因何产生了来日学习的想法。
- 来日必要性 即在你想学的领域日本如何先进,有何独到之处,在日学习的益处等。
- 日语能力已具备初步的听说能力。
- 经费保证 重点阐述足以在日安心学习的经费保障。
- 来日计划 即来日后的学习计划。
- 遵纪守法 略表来日后遵纪守法,学成回国的决心。
○学习预定期间:
- 4 月生:当年4 月~后年3 月
- 7 月生∶当年7 月~后年3 月
- 10 月生:当年10 月~后年3 月
- 1 月生∶当年1 月~明年3 月
○ 「希望先学校名」、「希望学科」要确实查清楚该学校确有该学科后再填。
☆注:以上两项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笔填写。3. 经费支付书
○経費支弁の引受経緯
- *即与申请人的关系。
- *为何作申请人的经费支付人,如何有能力支付申请人在日留学期间的一切费用。
○學費 【生活費】 月額100,000 円左右。
○支弁方法 因人而异,但须注意强调学费汇到学校指定的账户, 生活费汇到学生个人在日本开设的个人账户上。
☆注:【経費支弁書】必须由经费支付人本人亲笔填写并盖章。4.其他注意事项
☆ 户口本上的记载内容要求与即将递交的材料完全一致,不符之处请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变更,而后将 复印件附上。
☆存折的复印件,要求能够证明经费支付人【在职证明】及【收入证明】的真实性,即每月确实有与 【收入证明】相当的数额入账,注意保持存款证明,收入证明和存折的三位一体。
☆如有经费支付人在公司及申请人毕业学校的简介、网页打印或电话号码本相关页的复印件也请附上, 以佐证相关证明的真实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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